河美发〔2017〕24号
学校各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(教体艺〔2014〕4号)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(教体艺〔2014〕5号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的要求,根据新时期我校体育工作实际,制定《河北美术学院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实施细则》(修订)。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河北美术学院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实施细则(修订)
2.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单项指标与权重
3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学男生评分表
4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学女生评分表
5.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分评分表
6.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
河北美术学院
2017年4月17日